一、录取方式、批次及时间安排
(一)2008年福建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继续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简称“省招生委员会”)成立录取领导组,领导全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省高招办按照网上录取的工作规范程序投档,高校通过计算机网络在院校端按规定的时间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并在网上进行提交录检、退档和录取确认,省高招办按照确认的录取结果打印录取名册,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期间,省高招办指定专人作为高校招生录取联络员(各校联络员名单、联络方式及其他相关通知信息在每批录取工作开始前,通过网上录取服务系统及时向当批招生高校发布,请有关高校注意浏览),负责与高校进行工作联系,提醒高校及时下载和上传有关数据,传达高校录取期间有关要求,为高校做好招生录取的服务工作。所有涉及招生的事宜,高校与省高招办之间可以通过网络、电话、传真、邮寄等渠道联系解决。
(二)各类各批次录取时间安排
招生录取工作从6月28日正式开始,8月25日之前结束。有关高校录取批次、分专业计划安排详见《福建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本》(随本通知寄出)。各类各批招生录取工作时间(含有关批次重新征集考生志愿时间)安排如下:
1、音乐、美术类
(1)提前单独批院校:6月28日录取准备,6月29日至7月9日录取。
(2)其他本科批院校:7月10日录取准备,7月11日至7月15日录取(7月13日9∶00-16∶00前考生到县(市、区)高招办(含考试中心,下同)填报本批次征求志愿,7月14日征求志愿录取)。
(3)其他专科批院校:8月14日录取准备,8月15日至8月19日录取。
2、体育类
(1)本科批院校:7月7日录取准备,7月8日至7月13日录取(7月11日9∶00-16∶00前考生到县(市、区)高招办填报本批次征求志愿,7月12日征求志愿录取)。
(2)高职(高专)批院校:8月14日录取准备,8月15日至8月19日录取。
3、文史、理工、“高职单招”类
(1)本科提前批院校:7月9日录取准备,7月10日至7月15日录取(7月13日9∶00-16∶00前考生到县(市、区)高招办填报本批次征求志愿,7月14日征求志愿录取)。
(2)本科一批院校:7月16日录取准备,7月17日至7月22日录取(7月20日9∶00-16∶00前考生到县(市、区)高招办填报本批次征求志愿,7月21日征求志愿录取)。
(3)本科二批院校:7月23日录取准备,7月24日至7月30日录取(7月28日9∶00-16∶00前考生到县(市、区)高招办填报本批次征求志愿,7月29日征求志愿录取)。
(4)本科三批院校、“高职单招”本科批院校:7月31日录取准备,8月1日至8月6日录取(8月4日9∶00-16∶00前考生到县(市、区)高招办填报本批次征求志愿,8月5日征求志愿录取)。
(5)专科提前批院校、“高职单招”专科批院校:8月15日录取准备,8月16日至8月19日录取。
(6)高职(高专)批院校:8月20日录取准备,8月21日至8月24日录取。
由于今年我省继续对本科批次计划未完成的院校采取重新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的办法,因此希望高校严格按省高招办规定的时间完成阅档、退档和录取,以保证我们能够按时完成重新征集志愿工作,确保有关高校顺利完成招生计划。
本科批次征求志愿开始后,考生原来填报的本批次志愿自动失效。已确认被高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参加征求志愿的填报,未能确认自己是否被高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征求志愿的填报,分数等条件明显不符合缺额院校要求的考生可不参加征求志愿的填报。各县(市、区)高招办应确定专人负责填报征求志愿考生的交卡签认工作,以防止因漏收而影响考生录取事件的发生。